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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我們看到萬物相連的本質──以智慧洞見導引的正念修習(一)

圖:網上圖片

在香港的正念修習可說分了兩大的分流,一是以心理學為基礎的課程體系,並衍生出來的正念介入課程;二是以佛法為基礎的生命修練體系。後者涉及的範圍廣闊,包括了生活規範、人生價值、人生方向、世界觀等等。

過去一直在香港梅村帶領正念修習小組當然是以佛法為核心,這是清清楚楚,毫不迷糊,然而當這套修習方式需要脫離宗教時,要準確論說就變得困難極了。這裏說的脫離宗教不是扭曲其內容或刪減其內容以達至無關宗教的事;「脫離宗教」是指脫離其宗教語言,以非宗教的語言及理解,也能學習到相同的內容。例如佛法談戒律、願力、僧團、業報等內容時,脫離其宗教就是說「生活的規範、修習的原因及理想、修習的社群、行為的影響」等等。有一種常見的扭曲就是為了避免涉及宗教,把凡有「宗教語言」的內容便删走,不懂變通,結果把本來的意涵都刪得不似人形,空有形而無實體。

正念修習如何在「脫離宗教」的同時,盡力保留正念在佛教中的精髓而不致被扭曲?我認為說到最後應以「智慧」作為提綱,這是一個很重要的要點。我們不難看到正念在今天社會流行以甚麼作為提綱──心理學是以「減壓」和「治療」把正念扣起來,既然地基已定,下層建築決定上層建築,整個體系發展就偏向為「減壓」和「治療」服務,這是很自然的。佛法中的正念或者存在「減壓」與「治療」的功能性,卻從來不是以此作為核心要領。在佛法中的正念,是以「智慧」之本,以「智慧」為指導,以「智慧」統攝其發展。

這裏的「智慧」並非有一個外在的權威告訴我們應該何對世界作出價值判斷,或者告訴我們世界是如何運作。「智慧」是指當我們以正念覺知事相的本質,三百六十度看得清清楚楚時,我們「知道」如何行事的一種內在智慧。如是觀察,如是行事,一切物來則應。因此,各分流的正念系統普遍接受「正念意指不帶判斷、如實地覺知當下」這個定義,我認為可以在後面加上「並因此而以智慧回應當下」。這個是十分重要的部分,沒有了這個部分,我們就無法讓正念暫得住腳。如果只是單純的覺知,正念殺人、正念開槍、正念吸毒也可以是正念的一部分,你也可以正念地剝削他人。

然而在「智慧」指導下的正念,難以容下某些行為,這不是因為世界的價值不容所致,而是假設一個人以正念行事,能夠看清看楚一個行為的全貌,根植於人類內心的共通人性會指引我們行事。換言之,正念讓我們更能了解到事相的全貌,而當我們越了解全貌,就自然懂得如何回應當下處境。假如你因為要排解自己的憤怒而殺人,這就等於讓憤怒蓋住了雙眼,憤怒的情緒讓我們無法以更廣更深的角度來觀察事情。若然我們保持正念,能夠停下來給予空間深觀,也許我們能發現很多新的角度,例如你看到讓你憤怒的人是身不由己等等。當我們不是以偏見的基礎來回應事情,而是以一個更廣更深的見地來回應,我們就是以內在智慧作為生活指導。

事實上生而為人往往共同背負著某種相近的偏見,使得我們都共同面對相近的煩惱,即使煩惱最終以不同的相貌呈現。第一個共同背負著的偏見是關於「我與我之外的關係是對立的。」我們有一股恆常的錯角就是我與別人、我與社會、我與環境是分裂和割裂。在成長的過程中,我們被教育這個是我、那個不是我、這個是我的、那個不是我的,慢慢地我們在我們之間建了一道牆。事實上人與人、人與社會、人與環境是不是如此的割裂對立?正念地如實覺察,就是讓我們看到萬物相連的本質,當我們的偏見能夠得到轉化,我們便懂得如何行事才會為自己、他人和世界帶來快樂。

(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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